关于做好2010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建立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统筹学校教学、科研等方面的资源,激发学校、院系、导师和研究生的积极性,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学校决定从2010年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根据《西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试行)》(校发[2009]研字21号)和有关要求,现就2010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分类 1.2010年列入教育部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其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按照各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开展,由各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2008级和2009级全日制研究生,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仍按照《西北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励实施办法(暂行)》(校发[2006]研字14号)执行,由各单位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二、评定步骤和时间安排 1.学习宣传(9月10日前) 各单位组织研究生和导师认真学习奖学金评定相关文件精神,做好评定规则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2.综合考评和民主评议(9月25日前) 各单位对研究生进行综合考评和民主评议。 3.单位公示(9月30日前) 各单位初步确定获奖研究生名单,并在本单位网页和单位内部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提交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4. 学校公示(10月20日前) 学校审定获奖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 三、有关事项 1. 今年是我校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第一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作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其顺利进行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全面推进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高质量完成今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2. 奖学金评定工作时间紧,涉及面广,影响大,各单位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要加强宣传教育,做到人人知晓政策、了解评选规则。 3.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学校审定的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充分发挥研究生奖学金的导向作用,坚决打破奖学金评定的平均主义,切实引入竞争机制,使思想品德高尚、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的优秀研究生获得较高奖学金,激发研究生学习与科研的积极性,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 4.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调整各奖项评定比例,但各奖项金额标准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执行。各单位每学年奖学金的支出金额不能超出学校划拨的评定经费金额,每学年评定经费余额部分返还学校,不能结转使用。 5. 评选结果要按年级分别填写《2010级研究生奖学金推荐名单》(附件1)和《2008、2009级研究生奖学金推荐名单》(附件2),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6. 2008、2009级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名额由学校统一分配,具体名额见《2008、2009级优秀研究生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3)。 7. 学校根据2010年录取的研究生实际报到情况划拨各单位2010级研究生奖学金金额,具体金额于9月15日前另行通知。 8. 教职工和研究生若对获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或研究生教育管理科反映;受理单位要对所反映情况进行认真处理并及时答复。 9. 2010级研究生应于11月1日前缴清本年度学费,其所获奖学金冲抵学费后剩余部分由学校分三次逐月转至获奖研究生个人银行卡账户。 10. 本通知中的所有表格均可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   附件:1.2010级研究生奖学金推荐名单 2.2008、2009级研究生奖学金推荐名单                     研究生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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