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端午节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全国、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端午节放假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实验室安全制度。由院(系)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院长(主任)统一安排部署假期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各实验中心主任及安全员负责落实具体安全事项,务必责任到人。

二、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放假前,各院(系)要对实验室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和整改,将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和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等严格按要求妥善管理。同时注意关好门窗、水、电、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三、严格实验室使用管理。放假期间教学实验室一般不开放使用,如确有必要开放使用,需使用人提出申请,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报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院长(主任)批准方可使用。假期期间开放的实验室,院(系)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

四、制定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各院(系)在做好预防的同时,要制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对照预案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患于未然。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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