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学期本科教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中共西北大学委员会 西北大学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党发【2010】1号)文件精神,确保新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高效、平稳、有序的开展,现对有关工作的具体安排提出如下要求: 1、教学安排与落实 全校本科学生课表已经在上学期末排定,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课堂教学、实验教学的准备工作,严格按照上报的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2-4年级学生从9月3日正式上课,新生从9月24日正式上课,请任课教师根据课表安排的时间按时开课。 开课前,各教学院长(主任)应对本院(系)的教学准备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安排,认真落实有关事宜;教学秘书应及时将本学期“教师工作手册”发到任课教师手中,并认真核对课表(包括班级人数、教室编号及容纳人数等),对于安排有问题的课程应及时调整。 本学期教材供应工作已经准备到位,各院(系)应督促学生按照学校规定时间领取教材,保障正常有序的课堂教学秩序。 2、教学检查 本学期学校将继续加强日常教学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教师不按教学计划安排进度组织教学、随意调停课及请人代课情况和学生到课及上课使用教材情况,检查结果将及时通报全校并作为教师教学状态评估的重要依据。各院(系)对本单位实验室等教学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各项教学工作准备到位。为确保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各院(系)应加强对教师、学生的督促工作,教学院长(主任)及教学秘书应有计划地到教学楼对本院(系)的课堂教学情况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学生成绩及学籍管理 我处对上学期期末全校本科学生考试成绩的网上录入情况进行了统计,目前仍有个别课程成绩尚未录入,请有关教学单位督促相关教师务必在开学后一周内完成学生成绩的网上录入工作。开学后的第二周,教学秘书要对学生修读的课程及学分进行统计,按照《西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09】教字31号)文件要求,涉及学籍异动的应及时处理、上报,达到学业警示标准的应上报教务处予以警示,避免因工作拖延或其它失误而产生纠纷。 4、补考 按照《西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09】教字31号)文件规定,我处将在开学第二周组织补考。各院(系)须在开学第一周做好相关安排工作,具体工作我处将另行通知。 5、教学档案整理及保管 各院(系)将上学期教学档案进行整理,及时进行上报、归档,确保各类教学档案的完整。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按照上述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确保新学期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教 务 处 201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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