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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首届陕西省高校美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陕教体办〔2020〕30号),经个人申报、院系审核推荐、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评审,拟确定张阿利、周东华为我校首届陕西省高校美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
现将拟推荐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形式提交书面材料反映。
联系电话:88308396
电子邮箱:jwchzh@nwu.edu.cn
教务处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