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0年度陕西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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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2020年度陕西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陕教高办〔2020〕3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陕西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先进集体。面向学校教学管理部门、二级院系,全校共推荐1个。

(二)先进个人。面向学校教学管理部门、二级院系的教学管理人员,重点向教学管理一线人员和疫情防控期间为线上教学管理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现任校级领导不参与评选,每单位限推荐1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对高等教育的决策部署。

2.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执行严格,教学运行良好,2020年度无教学事故发生;教学管理队伍人员配备到位,结构合理,服务意识强,整体素质高;积极配合省教育厅和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开展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3.工作思路明确、重点突出、创新性强,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学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4.年度工作成绩显著,为陕西省和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作出贡献。在中省教学类项目或教学类奖项评选和建设中表现突出,取得标志性成果;在教育教学先进典型和成果推广方面成效明显,牢固树立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在高职技能大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高职扩招等重点任务方面成效较好。

5.教学管理工作在校内外获得广泛认同,人才培养声誉好,师生评价好,学生满意度高,产生良好的示范作用。

6.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教职工扎实推进在线教学工作,在线教学举措得力,在线教学质量成效明显。

(二)先进个人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以立德树人为己任,作风优良,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从事教学管理工作3年以上,2020年度无教学事故发生。

3.积极配合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开展工作,高质量完成教学管理工作任务,在推进高校教育教学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在推进教学管理制度优化、教学管理信息化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5.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投身线上教学管理、服务、研究工作,为线上教学的顺利推进和有效实施作出突出贡献。

三、报送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0年12月30日(周三)下午5点之前,《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纸质版申报单位公章报送至教务处办公室(长安校区7号楼2层7218室),电子版发至jwchzh@nwu.edu.cn。

 

联系人:王佳琪

联系电话:88308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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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附件3.推荐汇总表.xls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2020年度陕西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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