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陕西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拟开展2025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盘点基准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盘点范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有固定资产。
三、组织领导及任务分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领导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各归口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所归口资产盘点情况,各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具体的清查盘点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处将进行盘点抽查。
四、工作内容
1. 账物核对。各资产使用单位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单位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有固定资产逐一进行账物核对。确认为“有物无账”(盘盈)的资产(包括自制、接受捐赠但尚未办理资产登记的固定资产),各单位应提供合法有效证据及说明材料;确认为“有账无物”(盘亏)的资产,各单位应认真查找盘亏原因,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当事人或相关人员签字的说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材料等)。根据实际盘点情况,填报本单位《2025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详见附件1)。
2. 资产标签检查。各单位对所有已入账的固定资产,检查资产标签是否张贴到位,对未张贴资产标签的及时打印张贴。
3. 资产使用人核对。各单位对所有已入账的固定资产,核实资产使用人。对已调动、离职、退休的人员使用的资产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变更相关资产使用人。
4. 通用办公设备配置盘点。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陕财办资(2021)262号)中的配置要求:台式计算机“非涉密单位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20%计算”、便携式计算机“配置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40%”、打印机“单位A3和A4打印机的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60%计算,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配置A3或A4打印机”。各单位对本单位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进行盘点,对于超标准配置的办公设备,进一步核实调整使用方向,对达到报废年限不能正常使用的设备及时提交报废处置申请。若调整完后仍存在超标准配置的情况,请在本单位《2025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报告》(详见附件2)中详细说明超标准配置的原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五、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行政负责人为本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本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逐一核对账、物、卡,坚持实事求实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准确、及时填报有关表格及清查盘点报告,如实反映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伪造有关数据和瞒报、漏报存在的问题。
2. 各单位在盘点过程中,发现无使用维修价值且到达报废条件的资产及时提交报废处置。
3. 严禁毁坏资产卡片和账目;严禁不经批准,自行处置、擅自转让、私自变卖学校资产。
六、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12月3日-12月31日),自查阶段。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将《2025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2025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报告》及相关说明材料的纸质版(签字盖章)及电子版于12月31日中午12点前交到国资处资产管理科(7号楼7315室)。图书、文物类资产盘点表及工作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12月31日中午12点前交至图书馆(长安校区8层办公室或太白校区1层办公室)和博物馆(209办公室)。
第二阶段(1月5日-1月9日),抽查阶段。国资处根据各单位的资产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针对使用部门资产的账、物、卡规范管理及设备管理情况等进行抽查、核实。
第三阶段(1月9日-1月16日),完善阶段。针对自查和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各单位依据整改要求,及时完善资料,规范程序,更正错误信息。
同时,根据学校资产信息系统升级工作要求,现需核实确认校内各单位资产管理员相关信息,请各单位于12月31日中午12点之前,填写《西北大学资产管理员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3)并将电子版发送1536665174@qq.com,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长安校区7号楼7315办公室。
资产管理科工作咨询电话:高旭枝 88309007
仪器设备咨询电话:高 言 88308312
家具咨询电话:赵 娜 88302256
图书馆咨询电话:张 琪 88308703
博物馆咨询电话:张 越 13389229997
附件
1. 2025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
2. 2025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报告
3. 西北大学资产管理员信息统计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