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120周年校庆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120周年校庆是全体西大人的荣耀盛典,更是学校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在省委、省政府的亲切关怀,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悉心指导,学校党委、行政的坚强领导,社会各界和广大校友的热情支持,全校各单位和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120周年校庆工作以“致敬双甲子 奋进新时代”为主题,以“学术校庆、合作校庆、情感校庆、文化校庆”为主线,成功举办西北大学建校120周年暨“双一流”建设推进大会等系列庆祝活动实现了把120周年校庆办成致敬百廿辉煌成就、振奋师生校友精神的荣耀盛典总目标。

为全面总结工作经验,固化校庆工作成果,学校决定开展120周年校庆筹办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特殊贡献奖评选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名额

1.先进集体:在校庆各专项工作组组成单位和全校各院(系)中评选先进集体20个。

2.先进个人:在校庆各专项工作组和各院(系)工作人员中评选143人,详见名额分配方案。

3.特殊贡献奖:授予在校庆筹办工作中给予校庆工作大力支持和倾力付出的顾问和专家。

二、评选标准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注重实绩、倾斜基层、正确导向、公开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

1.先进集体:在校庆工作中承担重要目标任务、发挥重大作用、作出突出贡献,具有示范性和典型性。具体标准为:单位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健全,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开展有力,工作成绩突出,高质量完成校庆任务

2.先进个人:直接参与校庆工作,且承担重要工作任务。具体标准为: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强,执行能力强,积极作为,成绩突出。

3.特别贡献奖:热心校庆工作,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三、评选程序

1.先进集体:各单位填写《西北大学120周年校庆筹办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324日前报校庆办。校庆办组织评选,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决策机构审定。

2.先进个人: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院系中的先进集体增加一个先进个人名额,待先进集体评选出来后直接通知相关院系),评选候选人,331日前将《西北大学120周年校庆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和《西北大学120周年校庆筹办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统一报送校庆办。校庆办汇总审核后,报学校决策机构审定。

3.特殊贡献奖:由校庆办组织评选,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决策机构审定。

四、表彰奖励

学校印发表彰文件,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西北大学120周年校庆优秀学生志愿者评选工作由志愿服务组牵头负责,表彰工作统一安排。

请各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含汇总表)申报材料电子版分别打包以“XX单位-校庆筹办工作先进集体(个人)申报材料”命名发至校庆办邮箱:xq120@nwu.edu.cn,并将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的纸质版材料送至长安校区5号教学楼413办公室。逾期未报送材料,视为放弃评选表彰名额。

未尽事宜,请与校庆办联系。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8308013

 

    附件:1.西北大学120周年校庆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方案

         2.西北大学120周年校庆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

         3.西北大学120周年校庆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

         4.西北大学120周年校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西北大学120周年校庆工作办公室

 202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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