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维护高等学校安全稳定的统一部署,按照《关于印发<西北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暂行)>等管理制度的通知》(西大发〔2020〕8号)文件要求,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现将本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

各单位统筹做好开学后疫情防控下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自查,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日常组织,安全检查应突出重点,加强对实验室化学、生物、辐射、机械、电器等危险源的定期监督检查,全面抓好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学校计划在2021年3月中旬组织实验室安全方面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学校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对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

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安全台账,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形成实验室安全工作台账提交学校存档。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期按要求进行复核,落实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问题排查、登记、报告与整改的“闭环管理”机制。

三、建立实验室危险源清单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进行实验室危险源辨识,建立危险源清单并提交学校存档,内容包括涉及单位、房间、类别、数量、责任人信息等。实验室的危险源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管制类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放射性物品、病原微生物、传染病媒介物、辐射、激光、强磁、强电、高温或超低温、高压、高速运动设施或物质等。

四、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

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培训人员签署名单并存档。通过举办安全教育专家讲座、组织紧急事故应急演练、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制作实验室安全微视频等形式,增强师生安全技能和防范意识,确保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见实见效。

请各相关单位组织所属单位师生和进入实验室的相关人员阅读《实验室安全手册》并签署《实验室安全承诺书》进行存档,并将《实验室安全手册》发放记录以及《实验室安全承诺书》签订名单提交学校存档。

五、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安排本学期实验室管理工作,认真查找问题,完善实验室管理长效机制、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于4月1日之前将上述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邮箱syk@nwu.edu.cn,纸质版材料经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送至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3层73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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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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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实验室安全危险源清单》

3. 《实验室安全手册》

4. 《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1年3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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