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拨付金额调整的通知

全校参保教职工:

接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相关通知,我校教职工医保办根据教职工最新工资标准,已于9月份完成了对2023年度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工作。因教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发生调整,自9月份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医保卡)拨付金额对应发生调整,望全体参保教职工知晓。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职工医保办。教职工医保办电话:88303761

特此通知。


     教职工医保办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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