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2023年“健康杯”射艺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西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西北大学体育教研部、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

三、协办单位

西北大学各院

四、时间及地点

(一)活动时间:6月17日---6月18日

6月16日下午进行赛前训练和计分裁判员培训)

(二)活动地点: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射箭场

(三)比赛时间:6月17日---6月18日

(四)比赛地点: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射艺场(西田径场西北角外)

五、参赛单位

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太白校区各院(系)

六、参赛资格

(一)凡我校在籍本、专科学生、研究生(不包括进修班、短训班、夜大学生)身体健康且有保险者,均可报名参加。

(二)报名队员须提供姓名、联系方式,且在参加比赛时向组委会提供本人学生证件。

(三)参赛队员必须在本队报名表内,每个队员仅能代表一支院系队伍参赛,不得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四)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大学生医疗保险或其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赛队伍应确认本队队员的身体健康状况。

(五)如果一旦比赛中发生暴力事件,立即取消涉事队伍参赛资格。

七、竞赛组别

竞赛组别【兴趣组,基础组

(一)基础组:通过西北大学射艺选项课、传统射箭通识课、射艺协会等途径进行过射艺项目系统学习和培训的同学,射艺队队员或有过参加校外射箭培训经历的在校学生。

(二)兴趣组:从未参与过射箭运动,但对射艺深感兴趣的在校学生。

八、报名办法

(一)报名以院系为单位组织报名工作各院系限报一队。(报名表必须盖院系公章)。

(二)每队限报领队1人、基础组运动员6人(男女不限,报名人数可少于6人)。

(三)兴趣组运动员按个人名义报名。

(四)参赛院系必需推荐三名学生裁判员参与比赛。

(五)具体报名方式:先将电子版报名表(见附件)发送到负责人邮箱,盖章后的纸质版报名表比赛当日上交即可。联系人: 瞿发帆  田家辉;电话:15108610231(瞿)19993266464(田);邮箱:28279253982@qq.com(田)

(六)报名截止时间:6月14日

九、竞赛报名项目

(一)传统弓比赛

1.个人排位赛(兴趣组,基础组)

2.个人淘汰赛(仅基础组)

3.混合团体淘汰赛(由各院基础组参赛人员排位赛前三名组成)

(二)竞技反曲比赛

1.个人排位赛(兴趣组,基础组)

2.个人淘汰赛(仅基础组)

(三)弹弓比赛(兴趣组)

十、竞赛办法

(一)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学生证。

(二)参赛运动员弓、箭器材由西北大学体育教研部提供

(三)本次比赛基础组与兴趣组各设1个距离,兴趣组为5米,基础组为15米。

(四)传统弓比赛办法

1.比赛用靶为侯靶(如右图)。

“侯”的大小为八十厘米的正方框(白色区域);内有四十厘米的正方框(黑色区域),称为“鹄”;“鹄”内有二十厘米的正方框(红色区域),称为“正”;“正”内有六厘米的正方框(黄色区域),称为“的”。压线矢计为相关内框内的命中。

2.成绩判定方法。

最终成绩由靶上成绩和裁判判罚两部分构成。靶上成绩 为射中“正”和“的”均计为五分,射中“鹄”计为三分, 射中“侯”计为一分。如得分相同,中“的”多者排名靠前或获胜。

3.个人赛办法:

传统弓排位赛

1)以6矢为1组,射6番,共36

2)最终总得分为个人排名赛成绩,如得分相同,射中“的”多者排名靠前。

传统弓淘汰赛

(1)4矢为1番

(2)依照排位中间对折两两对决,每番射毕统计分数,胜者计2分,负者计0分

平局各计1分,累计达6分者胜利,若5:5则决金,双方各射矢,高者胜


4.团体排名赛办法:

1)个人排名赛中,取每队个人排名赛总成绩进行排名男女不限

2)如得分相同,射中“的”多者排名靠前。

5.团体淘汰赛办法:

1)排名前6名队伍进行淘汰赛,具体赛程根据报名队伍数量决定。院内报名人数少于3人时,不得参加团体赛。

2)兴趣组距离为5米,基础组距离为15米。

(五)反曲弓比赛办法

1.反曲弓竞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射箭竞赛规则》。

2.比赛靶纸为80全环靶纸(如右图)

3.个人赛办法

个人排名赛

1)以6支为1组,射六轮,共36支。

2)最终总得分为个人排名赛成绩,如得分相同,射中“X”多者排名靠前。

反曲弓淘汰赛

(3)3支为1组

(4)依照排位中间对折两两对决,每番射毕统计分数,胜者计2分,负者计0分

平局各计1分,累计达6分者胜利,若5:5则决金,双方各射矢,高者胜


(5)兴趣组距离为5米,基础组距离为15米。


弹弓比赛方法

五米线进行,在规定时间内(1min)用限额弹丸(5)向网兜内投射,数目高者获胜,若数目相等则增加距离,每次距离增加以两米为标准。最后依照成绩决定前三名。


十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由各院系初审,体育教研部校内竞训管理室指派专人进行终审。

(二)凡对运动员资格提出异议,须向大会提交申诉报告(须有院系公章)。

十二、奖励办法

(一)个人赛:男女分别录取前8名,人数不足8人,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递减录取,不足三人时取消该项比赛。

(二)团体赛:录取前6名。不足录取名额时,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队伍递减录取。

十三、注意事项

(一)若由于客观原因(如天气)致使比赛无法进行,另行通知。

(二)参赛队员须参加保险,若有队员未参加保险,不允许该队员参赛。

十四、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西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西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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