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

按照中省有关政策要求,我校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手续。自即日起原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停用,今后统一使用事业单位法人证。

我校人员在开具发票时,请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100004352012743使用旧税号开具的发票,请尽快报销。

望广大师生周知。



财 务 处

201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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