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度学生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2017-18学年秋季开学学生收费工作,按照学校工作安排,我处将于826-30日在三校区进行集中收费工作。现就学生收费工作安排说明如下:

一、在校生收费工作安排

收费时间: 826-27 800-1700

1.长安校区  自助设备收费地点:教学7号楼一层入口大厅

刷卡交现收费地点:教学7号楼一层财务处办公室(7102室)

2.太白校区  收费地点:图书馆北门口

3.桃园校区  收费地点:综合教学楼一层阶梯教室

二、新生收费工作安排

新生报到期间,新生可持已有的交行或其它银行银联卡,到各校区集中收费地点,通过交行自助设备、刷卡等方式缴纳学费

1.长安校区 827-28800-1700

自助设备收费地点:教学7号楼一层入口大厅

刷卡交现收费地点:教学7号楼一层财务处办公室(7102室)

2.太白校区 829800-1700

收费地点:图书馆北门口

3.桃园校区 830800-1700

收费地点:综合教学楼一层阶梯教室

校与交通银行为本专科新生专门制作的太平洋借记卡需激活后方可正常使用(取款、转账、各项支付等业务),激活之前只能用于存款和扣收学校的各项应缴费用。交通银行在新生收费当天(826-30日)分别在三个校区提供现场激活服务。

长安校区:827-28   地点:模拟法庭

太白校区:829        地点:图书馆北门内

桃园校区:830        地点:综合教学楼二层阶梯教室

特别提醒:

因个人信息问题,本科新生中有少数学生没有发卡,请新生自行前往太白校区交通银行太白路支行办理新卡,并在财务处收费科登记。

新入学的研究生如不在公寓住宿,须先办理研究生退宿手续,交至财务处清理住宿费后方可缴纳学费。

三、有关情况说明

1收费期间,在校生可持已有的交行或其它银行银联卡,到各校区集中收费地点,通过交行自助设备、刷卡等方式缴纳学费

2.我处已完成对本科生的批量代扣学费工作,代扣成功的学生缴费票据,我处按照院系学号顺序发至各院系,由各院系于学生报到时发给学生。

3.通过自助设备、网上银行缴费的学生,缴费成功信息可以在迎新系统中实时更新。正式的缴费发票,我处将与银行对账后打印学生缴费票据,并分发至各院系,由各院系发给学生。

4.新生交通银行卡因故变更时,学生本人应持学生证及时到财务处收费科进行变更登记。

请各院系积极组织学生,按照报到时间缴纳学费。请同学们相互转告,及时到指定收费地点缴纳学费,完成报到注册工作。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7824



< 上一篇

关于财务处暂停报账的通知

财务处2017年暑假值班安排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