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清理往来款项的通知

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和审计、巡视整改要求,各单位要规范往来款项管理,及时清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务风险。按照学校往来款项管理的规定,要求各单位相关人员及时办理冲销、结算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往来款项清理工作审计、巡视整改工作的重内容之一,请校内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切实承担起责任,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务必通知并督促借款经办人按期清还借款,及时认领确认暂存款,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清理范围

1.暂付款:清理截20231031日的各类借款,包括工程款及修缮费、仪器设备、材料购置、差旅费、会议费等。

2.暂存款:清理各类来款及已到期的质保金等。

三、清理时限

根据学校往来款项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办理冲账手续,除特殊业务外,原则上借款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各类往来款项请于20231210日前完成清理。

四、清理方式

1.暂付款(借款)清理

1)由经办人按照财务报销要求,尽快办理报账、还款等清理手续。

2)确实无法取得票据或相关资料的借款,应刷卡(微信、支付宝)交回款项冲账。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冲销的暂借款项,请经办人逐笔说明原因并签字,经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审批后,于1210日之前提交财资部。

3)由于其他特殊情况(如对方单位破产、借款人离校等)不能及时还款的或经办人无法签字确认的,需由经费主管单位出具书面说明(详见附件.未清理暂付款回执单),说明未归还原因及预计归还时间,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210日之前就近交到会计核算中心备案(长安校区、太白校区均可)。逾期未报送,将暂停项目借款。

2.暂存款清理

1)各单位需全面梳理与本单位相关的来款信息。属于本单位业务范畴且尚未认领入账的款项,须尽快携带相关材料办理来款确认及入账手续。

2)各单位需全面梳理所有已验收合格且质保到期的设备款及工程款,须尽快携带相关材料办理验收及质保金退还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归还借款的责任人,学校将根据审计、巡视整改要求及学校往来款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加大借款责任人从学校取得收入(包括不限于工资、年终绩效工资)的扣款力度,并暂停有关项目账务核算,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个人暂付款将通过短信平台给借款责任人发送信息,各单位核销暂付款明细表纸质版领取地点及电子版领取联系人:

太白校区会计核算中心(行政楼1楼),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88303801

长安校区会计核算中心(7号教学楼7-113室),联系人:石老师,联系电话:88308191。

3.暂存款可通过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财务查询系统——来款信息”模块查询。

附件:未清理暂付款回执单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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