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执行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级财政部门要求,政府采购项目(货物、服务类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及以上;工程类项目预算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后,政府采购计划必须于6月底前在省级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完成备案。

学校已于2023年2月23日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在6月25日前登录学校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拟采购项目的校内立项审批手续,逾期未完成立项审批的,其采购预算额度将由学校统筹安排,不再预留。请已经申报了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的单位尽快申请立项,以免因影响采购进度。

 

采购与招标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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