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督导,做好项目动态管理,加快推进研究进度,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确保项目按期结题,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及全国社科工作办工作要求,对2023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西部项目、青年项目(详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5日18时。
三、检查方式
中期检查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进行。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登陆平台,点击“项目中后期管理”模块进入中后期管理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如实填写中检报告,准确填报、上传成果信息,并在线提交。平台网址:http://xm.npopss-cn.gov.cn。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电话:88309035,88308194
社科处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