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结项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近期将开展2023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结项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23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含委托);

2.2022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延期项目。

二、结项要求

1.结项项目需按照要求填写《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书》一份,并按照《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成果》样表格式要求填写结项成果一式三份,结项成果须制作成胶装本(成果转化、发表文章、阶段性成果等附件材料一律统一装订在成果册内,课题支撑材料要尽量细化、具体、全面)凡不按格式要求装订的成果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管理办公室一律不予受理。如有申请延期、变更的项目,请填写《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延期审批表》《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变更审批表》签字盖章后,同结项材料统一并报送。

2.结项项目受理时间:2023年12月4日—12月8日,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科7414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结项电子版成果报送要求:

文件包名:课题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

例:张三(19J100)

文件包内包含两个文档:

课题主持人姓名: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成果

课题主持人姓名: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书

例:张三: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成果

张三: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结项书

三、结项评审

1.结项项目由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

2.合格以上的项目将发放结项证书并拨付剩余的资助经费,评审不合格的项目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屈岳松

  联系电话:88308194

  邮箱:skcxmk@nwu.edu.cn

                                              社科处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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