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孵化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新形势,扎实推进《西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2012—2020年)》,激发广大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的积极性,促进产出一流成果,本年度设立“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孵化计划”(以下简称孵化计划)项目。现将2018年度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立宗旨

孵化计划项目旨在进一步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更多教师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多出权威期刊文章,进一步凝炼学科方向,提升各学科的学术影响力。

二、项目指南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十三五”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三、项目资助额度及研究周期

每项资助1万元,研究期限一年。

四、申报条件

1.本项目为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提供前期支持,申请对象为符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在编在岗教师,且有主持过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经历。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课题申报者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本年度孵化计划项目。

五、申报评审程序

1.组织申报:78—94日,院、系、所、中心等单位布置安排本单位申报工作,并于94日前将申报材料(申请书及电子版)由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社科处;

2.会议评审:911-20日,社科处组织省内外相关学科专家提出建议立项名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拟立项项目;

3.项目立项:921-29日,社科处对会议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经公示后公布立项名单。

六、项目中后期管理

项目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立项、严格管理、铸造精品、成功孵化原则,引入竞争淘汰机制。

项目批准设立后,首批拨付0.2万元,期满达到结项条件拨付剩余经费。

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皆可结项:在研项目转化为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般项目;发表权威期刊文章一篇;在研项目转化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且发表核心文章不少于一篇。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电话:88308194

联系人:李丰庆

邮箱地址:skcxmk@nwu.edu.cn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孵化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3西北大学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孵化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社科处

201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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