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历史机遇,统筹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鼓励我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独立主持科研项目、开展自主创新,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做贡献,陕西省科协决定开展2026年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周期
2027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二、项目类别
1.数理科学类:包括数学、力学、天文、物理、量子;
2.化学科学类: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科学、环境化学、化学工程等;
3.生命科学类:微生物、植物、林学、免疫学、神经科学、农学、食品科学、园艺、畜牧、水产、合成生物学等;
4.地球科学类:地理学、地质学、地球化学、地球物理学、海洋科学、大气科学、可再生能源等;
5.工程与材料科学类: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冶金与矿业、机械工程、能源利用、建筑、环境与结构工程、电气、水利科学与海洋工程、储能、半导体、航空航天、低空、具身智能等;
6.信息科学类: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应用、网络与信息安全、人工智能、系统科学与工程、光电子器件、激光技术、机器人、量子通信等;
7.医学科学类:医学、药学。
三、经费保障
陕西省科协对立项的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经费具体要求见《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
四、申报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务实、创新争先、协作奉献精神的中国籍公民。
2.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经费预算合理。
3.年龄在32周岁以下的男性(即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女性(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单位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一线科技工作者。
4.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不受理项目组其他成员提出的新的项目申请。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的申请人,不得再次申请。
5.入选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计划”的申请人,不得申请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
6.主动加入科协组织和学会组织,积极参加各类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工程实践、决策咨询等活动。
五、材料提交
1.校内各相关单位可推荐1-2个项目(超过1项需排序)。
2.请各单位于2026年2月24日将项目统计表(附件3,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1份、项目申报书(附件2,含相关支撑材料)1份,报送至长安校区7号楼7420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kexie@nwu.edu.cn。
联系电话:88308971 18091190921
附件1:2026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2:2026年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统计表.xls
科技处 校科协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