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西安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市级“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科技局通知,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创新赋能产业能力,增强科技经济效益,优化科技创新生态,支撑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现就开展2026年度市级“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专项”科技计划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按照《西安市科技计划体系改革优化方案》(市政办发〔2025〕33 号)、《西安市促进成果转化优化创新生态若干措施(2025-2027 年)》(市政办发〔2025〕36 号)、《西安市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25〕63号)等政策,开展项目入库储备工作。

二、计划体系

2026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2026年青年科技人才项目。

三、入库程序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常态化入库储备,本次集中入库储备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11月1日(另行发布的项目入库时间另行通知)。

(一)线上填报。各类项目须通过“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s://data.xast.cn),注册登录后线上填报入库储备信息。

(二)形式审查。填报完成后,涉及推荐单位的(如:区县、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项目归口管理单位等),由推荐单位在管理系统初审通过后提交市科技局审查,并出具正式纸质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业务主管处室。其他项目通过管理系统直接提交市科技局审查。

(三)动态储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储备库—项目库”双库管理模式。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纳入储备库,储备库项目通过评审论证及有关程序确认立项后,纳入项目库。

(四)资料报送。立项项目由申报人在管理系统下载《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有关附件,打印盖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西北大学科技处计划项目科。未立项项目,无须报送项目纸质材料。

四、入库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符合《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应当具有实施项目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诚信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和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制度。

(二)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应当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推广“校招共用”“双导师制”引才育才模式,企业、高校互聘的“科技副总”“产业教授”等非正式在职人员,提交聘书及关系隶属单位出具的相关文件等证明资料,且保证项目执行期内能在项目申报单位工作的,可在申报单位牵头申报项目。

(三)同一项目不得多头、重复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项前资助项目,承担未验收项目的不得重新申报,确保科研人员有充足时间投入研发工作。“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可自动开展项目查重,如有问题请联系技术人员(咨询电话:86786631)。

(四)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加大对科技人才支持力度,申报或承担人才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再申报或承担一项其他前资助项目。已获得国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等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人员,不可再申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和青年科技人才项目。

(五)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符合西安市科研诚信管理相关要求,自主申报。纳入科技计划失信名单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高校院所与西安市域内企业联合申报,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开展产学研协同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七)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要按照《西安市市级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专利声明制度实施方案》(西市监发〔2025〕15 号)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专利声明制度,并对声明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八)市科技局将做好政策咨询和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并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市科技局未委托任何服务机构提供项目申报服务(监督电话:86786659)。。

五、支持方向

(二)2026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

支持方向:围绕我市重点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鼓励支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带领团队,开展技术创新、前沿科学研究、关键技术研究。本次征集主要面向大飞机、商用车、光伏、半导体及光子、能源(油气)、输配电、乘用车与智能网联、生物医药、新材料、低空经济和无人机、空天动力、XR、人工智能13个产业领域方向。

申报主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入库条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1)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成长为国家级、乃至世界级杰出人才的潜力;

2)具有主持承担市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3)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主要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4)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1980101日以后出生);

5)专项配套资金不低于1:1,高等院校每家申报单位限选3个产业领域方向报3名(项),科研院所每家申报单位限报3名(项)。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2年。

咨询电话:科技人才处 86786935

(三)2026年青年科技人才项目

支持方向: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围绕省市重点产业链,在产业创新中“挑大梁”,牵头开展前沿科技攻关、跨学科跨领域交叉合作,提升青年科技创新人的核心竞争力本次征集主要面向大飞机、商用车、光伏、半导体及光子、能源(油气)、输配电、乘用车与智能网联、生物医药、新材料、低空经济和无人机、空天动力、XR、人工智能13个产业领域方向。

申报主体:高等院校、产业链企业、科研院所

入库条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一般应获得博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101日以后出生)

3)基础研究领域重点支持具有较高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研工作重点培养对象的青年科研人员

4)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领域重点支持具有产生较高经济效益,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和推动成果转化产业化等对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的青年人才;

5)专项配套资金不低于1:1,高等院校每家申报单位限选5个产业领域方向报5名(项),科研院所每家申报单位限报4名(项)。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2年。


咨询电话:科技人才处 86786935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技处计划项目科联系。

联系电话:8830 2962,邮箱:likeky@nwu.edu.cn


 


                         科技处

                                                                                                          20251015


关于转发榆林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 榆林市2025年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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