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假期间理工科省部级以上科研基地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理工科省部级以上科研基地:

暑假将至,为切实做好放假期间我校理工科省部级以上科研基地的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落实安全制度。由各科研基地主任统一安排部署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安全员负责落实具体安全事项,务必责任到人。建立实验室安全值班制度,做到每日对实验室安全和卫生环境状况进行巡查,特别注意使用后关水断电,关闭门窗,及时处置安全隐患。

2.排查安全隐患。各科研基地要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的自查工作,放假前认真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放射性物品等各类生化用品、危险品的管理。

(1)  各科研基地要严格人员管理,对有毒有害实验药品的购买、领用要加强登记制度。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要随用随领,妥善保管,将多余不用的及时交回危险品库房。

(2)  认真检查各实验仪器等设备的运行情况,以及重点部位自动监控设施、泄漏检测报警设施、通风及防火防爆设施等的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3)  注意对科研基地防火、防电、防气、防水等“四防”的安全隐患排查。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关闭仪器设备、电源(确因特殊需要不能关闭的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水源、气源、门窗等,值班人员要负责检查。

(4)  实验室废液按照学校及各单位安排进行统一处理。

3.制订安全应急预案。各科研基地在做好预防的同时,也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对照预案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科技处

20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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