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2017年已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并且依托单位信用评价好的,项目结余资金在2年内由依托单位统筹安排,专门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若2年后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应当按原渠道退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结余经费学校已经按照要求退回基金委。

2017年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查看该结题项目财务账户信息,结合研究情况尽快合理使用结余资金,有合作单位的项目提醒合作单位尽快使用结余资金。我校作为合作单位参与其他依托单位项目的负责人也要尽快使用完结余资金。如至20201231日仍有结余资金,学校将按照基金委要求将全部结余资金按原渠道退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具体收款流程和要求待基金委正式通知后另行发布。

学校科技处计划项目科联系方式:8830 2962likeky@nwu.edu.cn

 

科技处

20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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