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西北大学第八届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扎实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保障能力,完善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根据《西北大学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西大教〔202316号),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招聘西北大学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性质

教学督导委员会是学校教学质量检查评估的专家机构,监督全校教学工作运转情况,督促和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的专家组织。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由校长聘任,受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直接领导,代表学校行使权力,同时负责指导各院系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

二、主要职责

1.掌握教师授课的整体状况,检查、督促各院(系)的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同步指导院系督导委员会开展相关检查。

2.定期进行教学检查、诊断学校整体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教风、学风建设,协调院系督导委员会聚焦本院系教学问题整改。

3.开展教学质量监控研究、教学评价方法与指标体系研究,以及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思路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院系督导工作提供方法参考。

3.在听课过程中,对教师的教案、教学大纲、教材等教学基本资料进行检查,听取学生意见,与任课教师进行交流,并对其进行必要的指导

4.对课程的教学状态进行评估,给出评估意见和评估结论最终结合院系督导委员会评估结果形成综合判断。

5.通过走访、听课、检查、召开学生与教师座谈会等方式开展专题调研,提供调研报告

三、推荐条件

1.已退休或临近退休的专任教师,退休人员原则上不超过70岁或在岗教师55岁以上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一定成绩的教师,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优良,热爱教学与督导工作,身体健康,能保质保量完成督导工作

3.具有正高职称,长期从事教学工作,具有丰富教学经验

四、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督导选聘工作,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学能力突出教师申报校级教学督导委员。每单位可推荐2-3位符合条件教师。

2.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校院两级督导机制建设,按照学生人数1:100配备院系督导委员,与校级督导委员会分工协作。

3.各教学单位须参照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教学督导工作方案,完善院系督导工作机制。

、遴选程序

1.个人报名。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员填写《西北大学校级教学督导委员聘用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初步确认后提交。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1120

2.单位审查。各教学单位对照遴选条件开展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提交《西北大学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西北大学校级教学督导委员聘用申请表》,为掌握院系督导工作情况,请各院系同时提交《西北大学院系教学督导委员名单汇总表》(附件3),提交时间为20251126前。

3.研究审定。学校结合教学要求,从报名人选中遴选符合条件的教师,研究并初步拟定聘任人选。

4.正式聘任。经公示后学校发文,予以正式聘任。


联系人:叶苗;联系电话:88308892

邮箱:zlk@nwu.edu.cn


附件:

1.《西北大学校级教学督导委员聘用申请表》

2.《西北大学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名单汇总表

3.《西北大学院系教学督导委员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251117


关于开展第六届陕西本科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省级决赛参赛教师第二次打磨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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