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20年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20年第二批)的通知》,现将我校有关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 请各学院根据各自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加强组织和宣传,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2.申报项目须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进行注册申报。

二、时间安排

1.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8日:高校申请管理员权限;高校教师可查看企业项目指南,进行项目申报准备。

2.2021年1月10日—2021年1月31日:高校教师申报项目;高校管理员审核校内申请。

3.2021年2月1日—2021年3月15日:企业评审项目;校企签订合作协议;项目负责人上传合作协议;企业确认协议并提交立项报告。

4.请各院系3月16日前将本院系申报汇总表交到教务处教学科。注意,个别申请教师如未赶上学院集中汇总报送数据的,请务必到教务处备案登记,以免影响后续手续审批、经费下达、业绩认定等事宜。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教育部推进校企合作、提高实践育人水平、加强创新探索的重要抓手,请各院系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精心组织,争取推荐产生一批高质量、有影响的项目,不断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0年第二批)的通知-盖章版.pdf

 2.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pdf

 3.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doc

 4.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20年12月).pdf

 5.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6.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pdf


  联系人:张潇、李学骞 029-88308182)

                教 务 处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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