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优秀学生紫藤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诠释“公诚勤朴”校训内涵,树立在道德模范、学术科研、就业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的先进典型,不断激发广大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厚重情感,凝聚奋进力量。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优秀学生紫藤奖候选人推荐工作。根据《西北大学优秀学生紫藤奖评选办法》精神,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2023届应届毕业生。

二、候选人推荐条件及类别

(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在学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本科生学生加权平均分排名在本专业1/2以内,研究生在校期间曾获得过校级二等学业奖学金及以上奖励

(二)推荐类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与评选。

1.道德模范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校风学风,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无私奉献等方面表现突出或获得相关荣誉的优秀毕业生;

2.基层就业类:通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等基层就业项目,就业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生;

3.创新创业类:能够结合专业特点积极开展创业活动,在校期间创办注册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并带动一定就业人数,创业项目属于国家及省上政策鼓励和扶持产业,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优秀毕业生;

4.学术科研类: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科研成果显著,以第一作者身份在高水平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或者在各类科技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专利的优秀毕业生;

5.竞赛技能类:具有较强的专业功底和实践技能水平,在学术科技、文化体育、素质能力、职业技能等竞赛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资质认证的优秀毕业生;

6.志愿服务类: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长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已成为注册志愿者,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疫情防控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服务成效显著,荣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毕业生;

7.其他就业典型类: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毕业生。

二、推荐名额

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推荐类别推荐4-7人,各类别至多推荐1人。

三、推荐原则

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公开、公平、公正。

五、推荐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推荐。以院(系)为单位申报,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要求推荐人选,推荐人经公示后于616日前报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版,公示文件)。

(二)资格审查。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校团委等学生工作部门于6月21日前对院(系)推荐人选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按推荐类别确定初评人选

(三)专家复审。按推荐类别,成立专家组,组织初评人面试答辩,确定复审推荐人选

(四)学校评定。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审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查和评议审核,确定获奖名单。

(五)公示。

六、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西北大学紫藤奖是应届毕业生的最高校内荣誉,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对拟申报的个人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认真审核把关。

(二)各院(系)在推荐过程中要根据推荐类别,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推荐候选人事迹材料要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先进性。

(三)各院(系)要严格把握时间进度要求按期报送。

联系人:米鑫  联系电话:88303867



                                             西

                                                2023529




< 上一篇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关于公布我校第七届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复赛人员名单的通知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