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通知

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3〕1号)和《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通知》(陕教工生办〔2023〕1号)文件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需专职从事我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学校党委(行政)部门和院系党组织(行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参与此专项计划报考。高校思政课教师另执行其他专项计划。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单位推荐学生工作部(处)、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

2.截至相应高校博士研究生报名之日,报考人员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政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教育部、教育厅文件要求执行。

二、工作要求

1.报考人员请于222日前将资格审查表交至学生处教育科

2.请密切关注报考高校招生简章,按招生单位要求进行报考。

联系人:王梦姣,联系电话:15029099882


学生工作部(处)

人力资源部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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