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九届学生精神文明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庆祝建校115周年,巩固和深化第一、二阶段新生入学教育活动成果,在广大学生特别是新生中掀起学党史、记党恩、跟党走明国情、知校情、懂校规的热潮,学校决定举办第十九届学生精神文明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现就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竞赛形式:

 1.竞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2.竞赛采取笔试、现场答题、现场亮分的形式。

1)初赛。2017级全体本专科新生进行笔试选拔,笔试分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四种题型。

2)复赛。经过初赛,从每院(系)选拔4人进入复赛。复赛分必答题、抢答题及风险题三种题型。

必答题环节中,各参赛队1号选手须回答“国情”方面的问题;2号选手须回答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问题;3号选手须回答“校情校史”方面的问题;4号选手须回答“校纪校规”方面的问题。选手在作答时,其他选手不得提示,否则该题不得分。必答题环节每题10分,答对加10分,答错不扣分,每题答题时间30秒。

抢答题环节答对加10分,答错扣10分,答题时间为60秒。抢答题内容涵盖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校规校纪等方面。

风险题环节分为20分、30分两种题型,每题答题时间120秒,由参赛队按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分数相同按桌号顺序)选择,答对加相应分值,答错扣相应分值。选手作答风险题时,其他选手可补充。风险题内容涵盖竞赛需要掌握的所有知识点

3)决赛。决赛分必答题、60秒限时问答、对抗题、情景再现分析题、风险题以及院(系)学生精神文明风采展示六个环节

决赛赛事结束后,所有决赛参赛选手以手语操形式合唱《西北大学校歌》

必答题规则与复赛相同。

必答题环节后,参赛队按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分数相同以桌号为顺序)进行60秒限时问答。各参赛队由四位参赛选手推选一位代表回答主持人的问题(如选择第五套),题目均为判断题(即答是或不是)或简单的二选一,以在限定时间内回答正确的题目个数进行加分。每套十题,满分100分,答对一题加10分,答错不扣分。选手作答限时题时,其他选手可以提示。限时问答题内容涵盖竞赛需要掌握的所有知识点

对抗题环节按各参赛队前两轮比赛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任意向其他参赛队“发难”抽选题组,由被选中的参赛队进行作答。对抗题每组3题,每题10分,题型全部为简答题,答对加相应分值,答错扣相应分值,只进行1轮。对抗题内容涵盖竞赛需掌握的所有知识点,每题答题时间60秒。选手作答对抗题时,其他选手可以提示也可以补充。

情景再现题的内容都源自《西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发学字【2008】25号)中的各类违纪行为,由每组推选一名选手参加并抽取表演题号,学校组织相关学生进行情景再现表演,选手须回答该行为违反了《西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发学字【2008】25号)中具体哪一条一款的规定,答对加20分,答错不扣分。

风险题由每组推选1名队员抽取题组(如抽到第6组题),每一组题由3道问题组成,第1道问题10分,第2道问题20分,第3道问题30分,各参赛队可推选不同的队员回答不同的问题,每回答对1道问题可选择继续或退出,答对加相应分值,答错扣相应分值,第1题答题时间60秒,第2题答题时间90秒,第 3题答题时间120秒。选手作答风险题时,其他选手可以提示也可以补充。风险题内容涵盖竞赛需掌握的所有知识点。

院(系)学生精神文明风貌展示由各参赛队组织展示,5分钟以内,展示内容需结合所在院(系)学科特点和学生工作特色,旨在展现院(系)学子优良的学风学以致用、守正创新、通专结合能力和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方面昂扬向上的风貌,展示人员原则上以参赛队员为主,该院(系)其他学生可以辅助,人数不能超过6人,形式不限。

二、竞赛参考资料及各部分所占比例

1.国情    15%

参考资料:《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高等教育出版社)

2. 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0%

参考资料: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年)以及《人民日报》网络版相关内容

3.校情校史    30%

参考资料:《西北大学2017年新生导航》《图说西北大学百十年历史》(西北大学出版社)以及2017年8月25日以来西北大学官微、西大红帆网、团聚西大微信公众平台内容

4.校纪校规    15%

参考资料:《西北大学2016年学生手册》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1.初赛:

时间:11月13日(星期一)19:00

地点:三校区教室

    2.复赛:

⑴时间:11月16日(星期四)

    1组:14:00 第2组:15:00 第3组:16:00

    ⑵地点:长安校区多功能报告厅

    3.决赛:

    ⑴时间:11月23日(星期三)18:00

    ⑵地点:长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

    四、竞赛的组织及奖励

    1.参加:全校各院(系)新生全部参加初赛,初赛后根据初赛情况组队参加复赛以及决赛。每院(系)4名选手,参赛选手应以新生为主(每队4名),选手性别不限。

    2.评委:由相关部门老师组成评委组,负责竞赛的仲裁工作。

    3.初赛:初赛以笔试方式进行,具体组织形式另行通知

4.复赛:请各院(系)派代表于11月15日(星期1500到学生教育科抽取复赛分组名单。

    5.决赛:复赛排名前8的院(系)进入决赛。

    6.奖励:本次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秀组织奖若干,由学校颁发奖牌和奖金。未进入决赛的参赛队由学校发给纪念品。

请各院(系)广泛动员学生,认真组织学习竞赛活动,在此基础上选拔出优秀学生代表参加学校的竞赛活动。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生教育科联系,联系电话:029-88308133。

 

 

学生工作部(处)

                                                                  教务处

                               校团委

2017年10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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