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的通知

校内各党委(直属党支部):

按照学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请对2023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形成书面总结,包括主要工作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整改举措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校内各党委(直属党支部)应于716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纸质版1份经党委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张邓斓;电话:88303976

地点:长安校区7502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2023713


< 上一篇

关于我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系列报道组稿的通知

关于领导干部舆情处置能力提升暨2023年新闻宣传培训开班的通知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