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端午节”放假期间学生稳定安全教育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端午节”放假期间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现将“端午节”假期学生教育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端午节”放假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端午节”学生放假时间为6月4日至6日,6月7日(周二)正式上课。     二、切实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     1.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通过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防火、防盗、出行以及网络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自护自救意识和能力。重点提醒学生外出时不要搭乘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晚间外出结伴而行;离开宿舍时要切断宿舍所有电源,锁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发挥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体系的作用,特别是院系辅导站和班级心理委员的职能,对于有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救助。要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感情出现问题、人际交往有障碍、家庭有变故、就业压力学习压力大、身体有疾患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与家长一起积极引导他们进行自我心理调适。     3.加强对学生的法纪校规教育。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理性表达爱国热情和诉求,引导广大学生将爱国之情转化为勤奋学习、努力成才的 实际动力;“端午节”放假期间走亲访友或与同学朋友聚会时,一定要遵守法规校纪,自觉维护社会安定的良好局面,言行举止要体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4.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的学习和生活。“端午节”假期期末考试临近,要引导学生在休整、放松的同时,做好各门功课的复习、预习工作,做到劳逸结合、张弛有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     三、几点要求     1.落实好学校关于稳定安全的有关要求和制度,放假前要对学生集中进行稳定安全教育和稳定安全隐患排查,确保“端午节”假期校园稳定和学生安全。     2.做好“端午节”假期的值班安排,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地工作责任。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要进一步完善假期学生稳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及时上报。     3.严格执行学生管理各项制度,特别是学生离校去向登记等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做好学生离校去向登记和请销假工作,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须履行请假手续。     4.“端午节”放假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春游,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组织或参加跨校活动和探险活动,避免到没有人身安全保障的地方去,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认真做好学生返校情况检查工作。6月6日晚,学生工作干部要深入学生宿舍,检查、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并将统计结果于6月7日上午10时前报学生工作部  (处)学生管理科。     四、“端午节”假期常用服务电话     学生工作部(处)值班电话:88308133  88302514  88305285     公安处值班电话:88302110 (太白校区) 88308110(长安校区)                                       88363110 (桃园校区)     校医院急救电话:88302434(太白校区)  88308199(长安校区)                                        88370542(桃园校区)     请各院(系)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201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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