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教学纪律的通知

各院系及广大教师: 开学第一周,我处对本科教学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我们发现一些违反教学纪律的问题:个别院系出现未落实好上课教师的情况;个别院系外聘教师未按时到岗;个别教师调课,没有履行正常的手续;个别院系没有及时将教师请假或调课的信息通知给学生或报告教务处等。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教学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西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试行)》(校发[2000]教字19号)文件要求,现将教学纪律及相关规定重申如下: 第一,教师应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不得擅自停课、调课、请人代课或缺课。 第二,课表是依据教学计划制定的,是组织实施教学的依据,是按照进度完成教学计划的重要保证,任何教师都必须严格按照课表上课,不允许调课。各单位组织非教学活动,不得占用教学时间,不得在授课时间安排任课教师从事或参加其他活动。 第三,任课教师如果确因特殊情况(生病、意外情况等)需要临时调课者,应先口头向所在院系请假,在两个工作日内须补办请假手续,填写《西北大学教师调、停课申请表》,持相关证明材料到院系办理审批手续,由所在院系教务管理人员报教务处备案。 第四,为本科生授课是教师的第一职责。教师从事科研活动或参加学术会议及为社会服务工作与授课时间冲突的,应首先保障为学生授课,如因此必须调课的,每学期不能超过两次。 第五,擅自调课、缺课的,或已办理调课手续,但未及时补课的,一经查出,按教学事故处理。具体处理办法见《西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第六,院系应加强对外聘教师的管理,督促外聘教师遵守学校教学的相关规定。 第七,如无身体原因,要求教师采取站姿教学,坐姿上课不利于师生间的交流互动,会影响课堂氛围和教学效果。为此,学校为每个多媒体教室配备了无线遥控激光笔,方便教师在教室任何角度对多媒体课件进行翻页。 教 务 处 201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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