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2010年教师节活动经费的通知

各院系、处、室、馆及直属单位: 根据《西北大学关于2010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的安排意见》(-西大人[2010]35号)文件精神,现将核发教师节活动经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及标准: 1、 发放范围:全体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津贴自筹单位活动经费参照以上标准由本单位基金支付。) 2、 发放标准:100元/人 二、接通知后,请各单位认真核实本单位职工情况,上报名单以2010年9月职工名单为准,注明核发总金额,一式两份,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于9月8日前报送人事处(南校区人事劳资科)。按照文件要求,人事处审核后将活动费总额拨付给各单位,由单位统一使用;离退休人员教师节活动费打入个人账户。 人事处 2010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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