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研究生助研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研究生参加科学研究,增强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充分调动研究生在科研工作中的主动性,根据《西北大学研究生助研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08]研字14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本学年研究生助研工作安排如下。 一、助研岗位设置 助研岗位按学年进行设置,由导师根据项目研究需要提出岗位设置申请,填写《西北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申请表内所有内容均须认真填写,不得有空白。各单位审核后,统一于9月15日前将申请表交研究生处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二、助研岗位津贴发放 为保证研究生的劳动权益,结合《关于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有关工作的通知》(西大财(2010)4号)有关规定,助研岗位津贴改为按月发放。各单位填写《西北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发放单》(附件2)一式三份,统一汇总后,于9月15日前交研究生处审批,同时提交电子版,校财务部门按月将2010年9月—2011年6月的助研岗位津贴转至研究生个人交通银行卡上。 若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发放标准、经费来源和发放起止月份需要变更,各单位填写《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变更申请表》(附件3)一式三份,经导师同意,单位审批,研究生处备案后,到财务处办理津贴发放变更手续,自申请受理日期的下个月起执行。 三、其他 1.研究生助研工作是学校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水平,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培养单位要精心组织,积极安排,把此项工作做好。 2.对于没有经过岗位设置申请而参加助研的研究生,不予发放助研岗位津贴。 3.助研岗位津贴从导师科研经费中支付,其支付要符合有关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定。 4.通知中所有表格均可从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nwu.edu.cn)下载。   附件:1.西北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设置申请表       2.西北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发放单       3.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变更申请表                                   研究生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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