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端午节”放假期间学生稳定安全教育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确保“端午节”放假期间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现就“端午节”假期学生稳定安全教育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端午节”放假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端午节”学生放假时间为6月10日至12日,6月13日(周四)正式上课。 二、切实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 1.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通过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防火、防盗、出行以及网络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自护自救意识和能力。重点提醒学生:不到没有安全保障的地域嬉戏、游泳;外出时不搭乘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晚间外出结伴而行,按时归宿;文明上网,通过合理渠道表达相关诉求;离开宿舍时要切断电源、锁好门窗,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到卫生条件差或者没有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场所就餐。 2.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要充分发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工作体系的积极作用,特别是要发挥好院系辅导站和班级心理委员的教育作用,对于有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救助。要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关心心理压力过大学生的假期生活,引导其进行必要的自我心理调适。 3.加强对学生的法纪校规教育。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理性表达爱国热情和诉求,引导广大学生将爱国之情转化为勤奋学习、努力成才的实际动力。“端午节”期间走亲访友或与同学朋友聚会时,一定要遵守法规校纪,言行举止要体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4.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的学习和生活。“端午节”假期临近期末考试,要引导学生在休整、放松的同时,做好各门功课的复习工作,做到劳逸结合、张弛有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 三、认真做好学生管理各项工作 1.加强形势研判,完善稳定安全工作预案。各院(系)要按照学校近期稳定安全工作要求和稳定安全隐患与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加强稳定安全形势研判,及时消除稳定安全隐患,不断完善假期学生稳定安全应急预案,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放假期间校园的稳定安全。 2.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各院(系)要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及时上报。 3.认真落实学生管理相关制度。各院系要严格执行学生管理各项制度,特别是学生离校去向登记等制度,做好学生离校去向登记相关工作。严禁学生以任何名义在校外私自租住民房。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出游。开展校际间学生活动要报经学校审批同意。 4.认真做好学生返校情况检查工作。6月12日晚,学生工作干部要深入学生宿舍,检查、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并将统计结果于6月13日上午10时前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 四、“端午节”假期常用服务电话 学生工作部(处)值班电话:88308133  88303804 公安处值班电话:88302110 (太白校区) 88308110(长安校区)                 88363110 (桃园校区) 校医院急救电话:88302434(太白校区)  88308199(长安校区)                 88370542(桃园校区) 请各院(系)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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