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 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和教育厅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符合条件的科技成果申报该奖项,请各单位积极准备,组织优秀成果参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1. 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 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 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7. 各申报类别详细要求请查阅附件中教育部奖提名工作手册。

二、材料填写

通用项目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可于2022年4月15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

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2年4月15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

三、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专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由提名单位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按保密要求报送。

学校提名项目的纸质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专家提名或组织提名的直接向教育部报送提名材料。纸质提名材料包括: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0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6,选填)。

四、时间安排

1. 4月1日-4月8日,校内登记。

请有意向申报的团队于4月8日前电话联系科技处成果科进行登记。

2. 4月15日-5月10日,系统填报和公示。

4月15日系统开放后,成果科将进行提名号申请并通知项目组联系人。申报团队可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管理信息系统后按要求在线填写,期间根据要求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书面公示。

3. 5月11日-5月15日,校内形审。

申报团队请于5月11日前向科技处成果科提交一套提名书,学校将组织进行形式审查。

4. 5月16日-5月24日,系统提交及打印盖章

申报团队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打印纸质提名书并加盖公章。

根据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要求提名书纸质材料必须在2022年5月25日前提交,申报团队请务必于5月25日12:00前将完成签字盖章的纸质正式版材料提交科技处成果科。


未尽之处请联系科技处成果管理科。

联系人:李立、张亚鸽

联系电话:029-88308032

邮箱:chg@nwu.edu.cn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7号楼7-429



科技处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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