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6-09-24阅读: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防范化解实验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  

各相关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各单位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压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  

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人,应统一安排部署假期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严格落实各项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含教学课程任课教师)是项目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制定防范措施及现场处置方案。  

二、强化安全管理,完善应急处置  

放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原则上不开放使用。如确有必要使用,需由使用人提出申请,报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院长(主任)批准后方可使用。对于假期开放的实验室,各相关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并对开放实验室进行每日巡查。同时,应加强对实验室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培训,通过培训课程、宣传资料等方式普及实验室安全知识,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开展实验活动的人员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涉及危险性的实验须至少两人在场,并在教师指导下进行。

各相关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验室具体情况,针对火灾、化学品泄漏、生物安全事故、特种设备故障等不同类型安全事件,制定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确保实验室师生熟悉应急流程和处置方法。须配备充足且适用的应急救援物资和器材,如灭火器、防化服、洗眼器、急救箱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三、开展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  

各相关单位须在放假前组织人员,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附件1)对本单位实验室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是否规范;  

2.特种设备的运行、维护、检测是否合规;  

3.电气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短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  

4.消防设施(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疏散通道等)是否完好有效;  

5.通风系统、生物安全防护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6.实验室环境卫生是否整洁,物品摆放是否有序,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  

7.《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条目中,以上未列明的实验室安全相关事项落实情况。  

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应建立台账,立行立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须暂停相关实验,落实管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四、材料报送  

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确保实验室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请于9月29日前,根据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送《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k@nwu.edu.cn,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至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7314室。

联系人:陈钧  

联系方式:029-88303758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  

2.《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