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6-07-07阅读: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营造和谐稳定的实验室安全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坚持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强化事前预防和源头防控,突出全链条闭环管理,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紧盯危险化学品、气瓶、水电管线、特种设备及消防通道等关键领域,不断夯实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要召开实验室安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各实验室负责人作为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将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抓细。

二、全面排查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1),组织全覆盖、无死角的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实验室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排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与整改期限,做到立查立改、销号闭环管理。不能立即整改的,及时做好防范措施并制定整改方案。如存在重大隐患,实验室应立即停止实验活动,整改完成或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后方能恢复实验。学校后续将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复核。

三、加强监督管理,筑牢安全防线

(一)做好运行备案

各单位要全面掌握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做好各类危险源的管控工作。学生暑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原则上不开放,因实验需要开放运行的实验室,须经学院审批后,报学校备案,未经审批、报备的实验室不得使用。停止运行的实验室,需关闭水、电、气阀门及门窗,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等安全措施。危险化学品等重要危险源应储存在专用储存室或储存柜内,由专人管理。实验废弃物分类规范存放,严防泄漏、被盗、污染等。

(二)落实安全准入

各单位要深化教育培训,将安全宣传培训贯穿教学科研全过程,培育深厚校园安全文化,通过常态化、多元化培训提升师生风险辨识、规范操作及应急处置能力。尤其做好初次进入实验室人员的准入教育与应急培训,使“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筑牢安全工作思想根基。实验项目在立项阶段,要进行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估,符合安全规范并落实相应保障措施后方可开展。

(三)加强实验规范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实验人员按照要求规范实验操作,实验时须做好个人防护,根据实验需要穿着实验服,佩戴护目镜、口罩等防护用品。严禁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学生开展实验期间,要确保导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全程在场指导,不得安排过夜实验。涉及危化品、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高风险实验的,必须有教师现场指导和全程监护,严禁学生单独开展高风险操作。

(四)强化应急值守

各单位要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针对夏季高温、雷电、暴雨等极端天气,围绕实验室安全关键环节及火灾、化学品泄漏等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确保师生熟练掌握实验室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要定期检查实验室灭火器、洗眼器、急救箱等应急设备与物资保障情况,确保应急设施齐全完好。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科学规范开展现场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四、其他

请各相关单位根据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与运行审批情况,填报《西北大学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和《西北大学实验室运行备案登记表》(附件3),于7月13日前报送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k@nwu.edu.cn,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至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7314室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

       2.《西北大学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3.《西北大学实验室运行备案登记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