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创新实验班申报的通知》,学校决定开展申报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主要依据《西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创新实验班申报书》《创新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合作协议》等材料。
二、检查程序
1.各创新实验班进行现场答辩汇报。
2.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审查创新实验班材料。
3.专家进行投票。
三、答辩安排
1.各创新实验班重点汇报实验班的创新培养模式,与合作单位拟开展实质性合作等,并由实验班负责人进行汇报。
2.各实验班答辩汇报时间不超过6分钟,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报告内容和汇报情况,提出相关意见。
3.所有答辩实验班请于3月31日17:00前将答辩PPT发至教学科邮箱:jxke@nwu.edu.cn。
4.答辩时间:4月1日(星期三)14:00。
5.答辩地点:长安校区教务处会议室(7-224)。
联系电话:029-88308182
教务处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