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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新入职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力资源部发布时间:2026-10-27阅读: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帮助2026年度新入职教职工快速了解校情校史、熟悉岗位职责、筑牢师德底线、提升履职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学校教职工培训相关规定,现就2026年度新入职教职工岗前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模块及内容

2026年度新教职工岗前培训共设三个模块,合计40学时:

(一)集中入校教育与专题培训(18学时)

举办岗前培训开班仪式,校领导作专题报告,帮助新教职工全面了解学校发展历程、办学定位与文化传承,增强职业认同感与归属感。专题培训涵盖以下板块:

1.师德师风与职业规范: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名师讲堂)、廉洁入岗教育、保密工作教育;

2.校情校史与数智素养:校史校情教育、教育数智化转型与AI教学应用培训;

3.业务制度解读:人事、教务、科研、财务等职能部门业务流程及管理制度解读;

4.科研能力提升:科研项目申报规范培训。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教师教学能力专项培训(16学时)

教学能力提升专项培训重点围绕课程设计、教学方法、课堂组织、教学评价等模块开展系统训练。具体安排由教师发展中心另行通知。

(三)岗位实践能力培训(6学时)

实行导师指导制,由各用人单位选配指导教师,分类开展岗位实践:

1.教学科研人员:在指导教师带领下完成随班听课、教案撰写、课后辅导、作业批改、实验教学辅助等完整教学环节历练;

2.非教学科研人员:由所在部门选派业务骨干担任指导教师,围绕岗位职责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实操训练。

岗位实践能力培训结束后,各单位须组织填写《教职工岗位实践能力培训考核意见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留存备查,扫描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培训对象及参训要求

(一)全体2026年度新入职教职工(含专任教师、博士后、实验技术、行政管理及教辅人员等,具体名单由人力资源部另行下发至各单位)须参加集中入校教育与专题培训、岗位实践能力培训。

(二)新入职专任教师,以及拟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博士后,须同时参加教师教学能力专项培训。

三、培训考核与学时认定

参训人员须按要求完成相应模块培训并签到考核。集中入校教育与专题培训为全体参训人员必修;教师教学能力专项培训为专任教师及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博士后必修;岗位实践能力培训由各用人单位按考核要求组织落实。

完成全部40学时认定为培训合格,培训成绩合格是作为新教职工办理岗位聘用及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之一;考核不合格者须参加下一年度补训,补训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新教职工岗前培训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把好教师入职“入口关”的关键环节,请各单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精心选配指导教师,严格落实培训任务,做好本单位参训人员的日常管理与服务保障。

(二)严守纪律,确保实效。参训教职工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全程参加各项培训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确因特殊公务需请假的,须提前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批方可准假。


联 系 人:魏强

联系电话:88308225


人力资源部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