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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互助保障关爱助济活动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6-10-30阅读:

各基层分会:

为充分发挥职工互助保障事业公益性、互助性的优势和工会品牌特色,有效缓解会员及其家庭生活困难,根据《陕西省办事处救助慰问活动实施细则》,现开展2026年互助保障关爱助济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及标准

2026年互助保障关爱助济活动主要对本年度参加互助保障并在2025年12月至2026年11月出险的会员、会员配偶及其子女进行救助慰问。慰问类和家庭慰问类的会员原则上需连续2年以上参加互助保障活动。1名会员一个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救助或慰问。

二、活动范围

(一)救助金使用范围

1.会员参加互助保障活动,发生了符合条件的保障事项,获得了互助金赔付,该年度会员本人因患病、患重疾或遭受意外伤害等情况导致个人累计支付费用达到救助标准的。

2.会员参加互助保障活动,该年度会员因患重疾死亡或因遭受重大意外伤害身故获得了互助金赔付;因公殉职、见义勇为导致身故获得了互助金赔付。

(二)慰问金使用范围

1.会员参加互助保障活动,未获得互助金赔付,该年度会员本人因患病、患重疾或遭受意外伤害等情况导致个人累计支付费用达到慰问标准的。

2.会员参加互助保障活动,该年度会员因患重疾死亡、猝死或因遭受重大意外伤害身故未获得互助金赔付;因公殉职、见义勇为导致身故未获得互助金赔付。

(三)家庭慰问金使用范围

1.会员参加互助保障活动,该年度会员配偶或子女因患病、重疾或遭受意外伤害等情况导致个人累计支付费用达到家庭慰问标准的。

2.会员参加互助保障活动,该年度会员配偶或子女因患重疾死亡或猝死,或因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三、其他事项

1.具体发放标准和所需资料详见附件1。

2.申报人请填写《“关爱助济活动”申请表》《申领人员汇总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工会邮箱xdgh@nwu.edu.cn;申请表原件及各项相关资料复印件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7217)。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88308769


附件:

1.《陕西省办事处救助慰问活动实施细则》

2.《“关爱助济活动”申请表》《申领人员汇总表》


校工会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