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发布时间:2020-02-29阅读:
根据我校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总体安排,为方便教职工机动车辆通行,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全校教职工(含教职工、外聘员工、学生、家属)机动车辆免收三个月通行停放费(含长安校区教师公寓地库),缴费时间均顺延三个月。 特此通告 保卫处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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