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长安校区教学区“僵尸”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6-09-17阅读:

全体师生员工:

为规范校园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学校近期将对长安校区教学区内“僵尸”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进行统一清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长安校区教学区内长期闲置、无人使用、车身残破、车胎无气、车体生锈、堆积灰尘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

二、时间安排

1.9月19日至22,保卫部及后勤集团将对“僵尸”车辆进行集中存放,存放点设在长安校区西门内南侧直道区域

2.9月20日至1010日,师生员工可持相关证明材料(个人有效证件、车辆钥匙)到存放点认领并自行妥善处理,未返校的师生员工请及时联系校内同事或同学协助认领。

3.10月11日起,集中存放且无人认领的“僵尸”车辆将由学校统一处置。

4.学校近期将进一步加强非机动车安全管理,请未办理公安机关合规牌照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车主尽快到公安机关办理合规牌照。

特此通知。



保卫工作部(保卫处) 后勤集团

20269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