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6-09-23阅读:

各党委(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扛牢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对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抓实抓细节前廉洁教育、风险提醒等各项工作。各单位“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负其责、严于律己,率先垂范;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管所辖、以上率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要心存戒惧,行有所止,坚守廉洁本色。

二、严明纪律规矩,筑牢廉洁底线

全体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自觉做到“十严禁”:1.严禁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搞聚餐聚会;2.严禁收送高档烟酒茶等礼品礼金,或通过电子红包、网购邮寄等“隔空”方式变相收送;3.严禁以讲课费、课题费等名义变相送礼;4.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和实物;5.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占用、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坚决反对奢侈浪费、讲排场攀比等行为;7.严禁违规组织和参与公款旅游;8.严禁参与封建迷信、赌博等违纪违法活动;9.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非组织活动;10.严禁酒驾、醉驾行为。

三、坚持纠树并举,弘扬新风正气

校内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决抵触讲排场比阔气、攀比炫富、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要把弘扬新风正气与传承优秀节日文化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弘扬清廉之风,形成简朴之风,做风清气正的践行者、维护者和传播者,持续推动形成崇廉尚俭、文明祥和的过节风气。

四、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

校纪委认真履行监督专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深入开展风腐同查同治。对落实相关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重处,以“零容忍”态度坚持不懈正风肃纪,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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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机关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