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第二批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和研究生导师遴选等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第批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类别

(一)著作类成果

1.著作类成果认定结果分为“学术专著”“一般著作”“其他著作”“译著”4类。

2.教材和电子出版物不在认定之列。

(二)论文类成果

1.发表于2025年1月1日前的论文,按照《西北大学优秀学术期刊认定目录(人文社科类)》(西大社科〔2018〕12号)进行认定。

2.发表于2025年1月1日后的论文,按照《西北大学学术期刊指导目录(人文社科类)》(西大社科〔2024〕10号)进行认定。

(三)决策咨询类成果

1.产出于2024年9月1日前的成果,按照《西北大学决策咨询成果认定办法》(西大社科〔2019〕1号)进行认定。

2.产出于2024年9月1日后的成果,按照《西北大学决策咨询成果认定办法》(西大社科〔2024〕8号)进行认定。

二、工作要求

1.经过学校统一组织评定过的成果不再进行二次认定。

2.院系应认真进行申报材料初审,对申报材料属实性及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严格把关。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安排

1.根据不同的认定类别,申请者须提供成果原件1份。著作类成果如无法确定工作量,须同时提供出版社出具的本人完成字数证明并加盖公章。

2.成果认定工作以院系为单位,不受理个人申请。院系科研秘书汇总材料后,填写《认定申请汇总表》并于2025年825日前报送至社科处值班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涉密材料请脱密处理,或密封后单独报送。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社科处成果科

联系电话:88309035

邮箱:skccgk@nwu.edu.cn

附件:2025年度第批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认定申请汇总表


关于组织申报陕西省教育厅2025年度科研计划项目(人文社科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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