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总结凝练学校近年来研究生培养各项改革取得的经验成果,激励研究生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推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做好陕西省2025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的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西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5年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校内相关单位在研究生教育教学过程中凝练形成的优秀成果,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
成果内容主要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合、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等方面。
二、申报条件
申报2025年西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教育理念先进,符合研究生教育发展趋势和人才培养规律,突出改革创新和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取得明显的育人成效,具有较强的应用性和可操作性,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价值。
(二)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四)每项成果的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7人。
(五)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省级以及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无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三、评选等级
(一)2025年西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拟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3个等级。
(二)属于全国首创,在国内有重大影响,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取得特别重大人才培养效益,可申请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达到省级领先水平,在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方面有较大突破,并取得重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申请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达到省级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申请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
四、申报安排
(一)此次评选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
(二)2025年8月2日至8月25日,各单位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初评,确定推荐项目及推荐顺序,并进行公示(不少于3日)。
(三)9月上旬,研究生院组织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五、申报材料
(一)西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1),提交书面材料1份,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材料1份;
(二)西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2)、教学成果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报告名称、格式自定)提交书面材料5份,PDF格式电子材料1份;
(三)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合装成册,首页应为附件目录,不要加其他封面。提交书面材料1份,PDF格式电子材料1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
(四)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提交PDF格式电子材料1份。
(五)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8月26日前交至研究生院教学办公室(长安校区2号教学楼21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jsjxk@nwu.edu.cn。
六、其他
(一)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推荐限额,从2023年及本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特等奖和一等奖中遴选部分优秀成果推荐参加2025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二)学校对获奖成果授予校级成果奖荣誉证书。获奖成果记入完成人的考绩档案,作为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请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做好优化整合工作,科学布局和谋划,加强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的总结与提升,凝练特色教学成果,为进一步申报陕西省和国家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做充分准备。
联系 人:王珺泽
联系电话:88308163
研究生院
2025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