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系统梳理学校近年来本科教育教学实践成果与创新经验,持续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教学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函〔2025〕688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西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凡在我校从事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优秀教学成果者均可申报参与评选。
2.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二、评选条件
1.申报评选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应体现科学先进的教育理念,契合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与发展方向,具备一定的示范辐射作用和推广价值。各项目应有反映该成果研究的教改项目和正式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
2.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成果完成人应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每项成果一经申报,成果完成人不得更换。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一线普通教师所取得的相关成果,在同等水平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等级
1.2025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3个等级。
2.属于全国首创,在国内有重大影响,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取得特别重大人才培养效益,可申请教学成果特等奖;达到省级领先水平,在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方面有较大突破,并取得重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申请教学成果一等奖;达到省级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申请教学成果二等奖。
3.学校对获奖成果授予校级成果奖荣誉证书。获奖成果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四、时间安排
1.2025年8月4日-15日,各单位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初评,确定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及推荐顺序,并进行公示。凡对成果的内容、权属有异议的,由各单位组织调查处理,对异议处理无结果的成果,不得推荐参加学校评审。
2.8月18日-19日,各单位向学校上报推荐项目材料,由教务处进行形式审查。原则上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
3.8月25日-9月5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进行公示,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4.9月6日-17日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推荐限额,按照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情况,推荐参加2025年陕西省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并组织对推荐成果的打磨提升。
五、申报材料
1.西北大学2025年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
2.西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教学成果报告(5000字以内),一式五份。
3.教学论文等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
4.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材科(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722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ck@nwu.edu.cn。
教学成果奖是国家实施教育强国战略的关键抓手,也是学校人才培养成效与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集中展现。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遴选优质成果,将评选工作与教育教学改革深度融合,通过成果梳理与推广促进教学理念更新、方法优化,不断夯实人才培养基础,切实提升教育教学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
联 系 人:张潇
联系电话:88308662
教 务 处
202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