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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与有关国际组织实习生合作项目的通知-国家公派·卓越人才赋能计划项目16

作者:发布时间:2026-04-01阅读: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难民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大学、国际电信联盟、国际移民组织、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世界粮食计划署、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可再生能源署的合作协议,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上述组织实习。现将有关内容转发通知如下:

、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实习生:6-12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2.选派规模及岗位

计划选派实习生209人,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2人、联合国难民署20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37人、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27人、联合国粮农组织24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8人、联合国大学9人、国际电信联盟17人、国际移民组织13人、国际农业发展基金20人、世界粮食计划署14人、国际统一私法协会4人、国际可再生能源署4人。详细岗位信息请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4186-附件1。

3.资助内容

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2026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指南》有关规定执行(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69)。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要求和《2026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指南》规定的基本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69),具有强烈到国际组织的工作意愿和职业理想。

2.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要求除外);

3.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4.申请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我校将于2026年内毕业的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一经录取,须在毕业一年内开始实习)。

2)硕士、博士毕业未满一年的我校正式在职人员。

5.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三、申请受理

1.各单位应对申请人进行公示(公示期至少为5个工作日,原则上应在4月21日前结束公示),同时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2.该项目校内受理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0时-4月17日,申请人应在此时间段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按照申请材料及说明和网上报名指南(合作项目)完成网上报名(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4186-附件2),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规定格式的有关材料。

3.国际部线上初审后将电话联系申请人沟通修改意见。申请人完善申报材料后,需向出国管理办公室提交:系统生成的申请表、院系签字盖章的单位推荐意见、单位公示原件及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材料的纸质版。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四、评审及录取

1.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后向有关国际组织推荐。评审时间将通过申请人电子邮箱通知本人。

2.国际组织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确认录取人员名单及岗位安排。

3.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有关国际组织意见,确定资助名单并录取。

五、派出管理

1.被录取人员应按照《2026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指南》和本项目录取通知有关要求办理派出手续并按时派出。

2.被录取人员应在计划派出前至少一个月登录校内外事系统提交“教师因公出国(境)”或“学生出国境”申请,确保在派出前完成外事系统线上全流程审批,并赴国际合作部-出国管理办公室办理线下行前手续。此手续不得补办,未办理此手续但派出的人员,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未尽事宜,请联系:

1.国际合作部-出国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02243

2.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培部            

联系电话:010-66093334/3594

电子邮箱:gjzz@c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