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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2027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的通知-国家公派·卓越人才赋能计划项目13

作者:发布时间:2026-04-01阅读: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加两国政府之间签署的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2027年度将继续选派访问学者通过中加学者交换项目赴加拿大高校研修。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留学及资助期限

选派规模:100人·月(即每年录取人员留学期限之和不超过100个月)

留学及资助期限:4-12个月

二、资助内容

(一)国家留学基金将承担项目留学人员中加间一次往返旅费。加方将承担加拿大中转期间最高350加元的食宿费用。

(二)加方将按月向项目留学人员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标准以加方通知为准),并负担留学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用。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 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满两年以上方可申请。

7. 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及拟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且需在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明确对申请人外语能力的评价。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二)项目具体要求

1. 申请人应为我校全职在职、正式教学和科研人员(需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具有硕士学位的申请人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2. 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中国公民,以及持有加拿大永久居民卡的中国公民不能申请本项目。

3. 申请时须已获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邀请信(需自行联系,具体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4181-附件1)。

(三)评选标准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4181-附件3。

四、时间安排

1.校内报名受理截止日期2026年6月23。各单位须组织被推荐人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4181-附件1)提交申请材料。

2. 各单位应对申请人进行公示(公示期至少为5个工作日,原则上应在6月30日前结束公示),并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整体规划开展推选工作,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3. 国际部线上初审后将电话联系申请人沟通修改意见。申请人完善申报材料后,需向出国管理办公室提交系统生成的申请表、院系签字盖章的单位推荐意见、单位公示原件以及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材料纸质版。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4. 请被推荐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将完善后的申请材料电子版合并为一份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申请人姓名拼音(姓、名分开,大写);邮件主题命名格式:2026年中加学者项目+姓名拼音(姓、名分开,大写),于6月30日14:00前发送至md4@csc.edu.cn。

五、评审录取及派出安排

1.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加拿大驻华使馆将于2026年7-8月共同组织专家评审;加拿大驻华使馆将于2026年7-8月组织评审合格人员参加外语水平电话测试;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26年9月公布录取结果。

2. 被录取人员应在计划派出前至少一个月登录校内外事系统提交“教师因公出国(境)”申请,确保在派出前完成外事系统线上全流程审批,并赴国际合作部-出国管理办公室办理线下行前手续。此手续不得补办,未办理此手续但派出的人员,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未尽事宜,请联系:

1.国际合作部-出国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02243

2.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66093916

电子邮件:md4@c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