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政府采购项目(货物、服务类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及以上;工程类项目预算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后,政府采购计划须于6月30日前在省级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完成备案。学校已于2026年3月2日发布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在6月25日前登录学校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拟采购项目的校内立项审批手续,逾期未完成立项审批的,其采购预算额度将由学校统筹安排,不再预留。
为确保各单位采购项目顺利开展,凡已申报2026年政府采购计划的单位务必在6月25日前完成采购立项程序,避免影响政府采购备案及后续采购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