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6年陕西省博士后资助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6]210号)文件安排,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陕西省博士后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
(一)申报时间
2026年8月17日至9月14日
(二)资助标准
聚焦我省重点产业链、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 数字经济等发展需求,择优遴选一批博士后科研项目,按照特等资助20万元、一等资助15万元、二等资助10万元、三等资助5万元的标准予以资助。资助指标向民营经济领域倾斜支持。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高尚的个人品德、良好的科研道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学风严谨。
2.申请人应是经批准在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或省博士后创新基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3.申报的科研项目应紧密对接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聚焦“四个经济”发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等领域,精准服务我省重点产业升级、重大工程实施和重点项目攻关;或围绕“中国式现代化陕西实践”等重大命题,开展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需具备明确的技术路线、创新的研究思路和先进的研究方法。
4.按在站2年时间计算,从申报之日起3个月内期满出站人员不得申报。已经获得陕西省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填写《陕西省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申请书》,并附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佐证材料不超过20页,加盖流动站设站二级单位公章,按照:封皮、目录、申请书、相关材料的顺序胶印成册),佐证材料包括:进站审核表、进站备案证明、在站期间科研成果等。
2.各设站二级单位须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并对提交申请的博士后人员科研业绩、发展潜力及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判后进行推荐。推荐意见须流动站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单独报送。
3. 胶装成册的纸质版材料以及推荐意见由流动站设站二级单位统一送交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材料须发至指定邮箱(10585728@qq.com),电子版材料每人一个WORD文档,大小2M以内,文档名称为“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流动站+申请人姓名”。
4.省博管办组织行业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统一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给予资助。
二、博士后科技服务或学术交流活动资助
(一)申报时间
2026年8月17日至9月14日
(二)资助标准
对拟承办博士后科技服务或学术交流活动的设站单位,视活动情况每期资助5-10万元。
资助经费用于与博士后科技服务或学术交流活动直接相关支出,包括活动组织、论文审阅编辑、参与人员食宿交通、场地费、资料印制费、布展费、专家讲课费等。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经全国博管办或省人社厅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和省博士后创新基地。
2.博士后科技服务或学术交流活动的举办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有关规定,着力提高活动实效。
(四)申报程序
1.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填写《陕西省博士后科技服务或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申请表》,并提供活动实施方案(一式三份),交至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省博管办对各单位申请的活动审核后,按程序择优给予资助支持。
三、博士后安家补助
(一)申报时间
2026年8月17日至9月14日
(二)补助标准
出站后与在陕企业(含驻陕企业)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落户我省的博士后科研人员,一次性给予30万元安家补助。
(三)申报条件
2023年1月1日以后从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出站,2026年6月30日前已落户陕西,与在陕企业(含驻陕企业)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1年以上的非定向博士后研究人员。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陕西省博士后安家补助费申请表》,准备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三份),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须与出站去向单位一致)。佐证材料包括:博士后进站审核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人事调档函及博士后证书、《陕西省博士后安家补助申领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户口本、第三方工资证明及社保证明等资料。
2.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送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复核。
3.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将复核后的《陕西省博士后安家补助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省博管办审核。
4.省博管办按规定程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给予补助。
四、有关要求
请各流动站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人员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申报材料若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逾期不再受理。
相关表格请可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马老师 张老师
18681833015,029-88308513
材料报送地址:长安校区7-511人力资源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