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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陕西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校内展演)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6-06-09阅读:

各院(系)、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实施美育浸润行动,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陕西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部署安排,学校决定举办陕西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校内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活动

向美而行,逐梦未来。

二、总体要求

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用明德引领风尚,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充分发挥美育的育人功能;坚持守正创新,广泛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丰富形式和载体,扩大活动覆盖面;坚持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融入活动,引导学生在美的熏陶中塑造健全人格、涵养高尚品格,以艺术凝聚中国力量、以美育传播中国价值。

三、展演项目

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4大类。

(一)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5个类别,分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

(二)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6个类别。

(三)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乡村4个主题。

(四)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2个类别。(详见附件)

四、参加人员

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的参加人员为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含本专科生、研究生)。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参加对象为我校相关单位和个人。

五、报送要求

请各院(系)、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报送工作,并于2026年7月10日前将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团委,相关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团委文体与社会实践部邮箱:nwushsj@163.com,学校将对报送的节目、作品、工作坊和案例进行遴选,并择优推荐。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08576

邮箱:nwushsj@163.com

附件:

1. 艺术表演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2. 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

3.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相关要求

4. 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节目汇总表

5. 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类汇总表

6. 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7.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8.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汇总表

教务处

校团委

2026年6月9日